青海新闻网讯 海西州坚持把加快构筑全方位、多层次、广覆盖的社会救助体系作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举措,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社会救助政策,不断扩大城乡低保覆盖范围,加强城乡医疗救助,强化优抚保障,发展社会福利事业,社会救助工作取得积极成效。
一、全面实施农村牧区低保制度。为进一步解决农牧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,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,今年全州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,落实低保资金266.66万元,保障低保对象2791户8633人,发放农村低保金129.45万元。针对农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存在的救助面不宽、救助水平较低的实际,9月底,对现行农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进行提标扩面工作,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,目前全州共保障农牧区困难群众12800人。
二、进一步加大城镇低保工作力度。开展以“规范管理、优质服务”为主题的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,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,规范办事行为,使低保制度真正惠及广大困难群众。截至9月份,全州城镇低保对象有12811户30115人,支出保障金348.93万元,月人均补差116元,1-9累计支出保障金3372.84万元。为保障全州城市低保家庭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,7-9月,每月发放城市低保对象临时生活补贴15元,10-12月再次每月增加临时生活补贴10元。冬季取暖救助资金正在落实,10月底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,保证城镇低保对象冬季取暖不受影响。同时,将被大专院校录取的所有大学生纳入城镇低保范围,共保障8113人。
三、认真落实各专项救助政策。在城镇,提高报销住院救助资金比例,封顶线由原来的6000元提高到10000元,门诊补助240元提高到300元,1-9月支出救助资金114.46万元,救助533人;扶持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29812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;积极开展城市住房救助,落实建设资金300万元,各地正在建设救助住房200套。在农牧区,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,健全灾害应急响应、救助及重建机制,救助灾民4万人,发放救灾资金52.5万元,面粉180吨;结合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,为农牧区低保户、五保户、重点优抚对象缴纳参合金,提高门诊补助标准,由原定的每人每年15.3元提到18元,五保对象由原来的每人每年70元提高到80元,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6.87万元;实施政府资助重建项目,累计落实资金206.8万元,帮助1020户困难群众重建家园。
四、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。积极开展慈善活动,截至目前救助106名大学生、70名高中生,发放资助资金19.2万元;救助乞讨流浪儿童546人。开展“明天计划”孤残儿童康复手术活动,累计实施174例,成功率100%。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,落实医疗救助资金30万元,发放救助金7万元。将符合条件的孤寡老人、孤儿纳入五保供养范围,全州共供养五保对象493名,发放供养经费53.93万元,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。